为切实减轻一、二级重度残疾人意外伤害而造成家庭困难、经济困扰以及对他们身体的第二次伤害,从2018年6月开始,自治区残联与中国人保财险内蒙古分公司合作,通过政府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,为所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并持有2018年3月1日以前办理的第二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的一、二级重度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,保费由自治区残联全额承担。
为更好的服务残疾人,中国人保财险内蒙古兴安盟分公司专门成立服务工作组,协助投保人切实做好出险后的有关善后工作的处理,同时为被保险的一、二级重度残疾人开辟绿色服务通道,在事实清楚,责任明确,残疾人出行不便等特殊情况下,进行人性化的上门收集资料,先行赔付等快速、便捷的服务。
保障对象:
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并持有于2018年3月1日以前办理的第二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的一、二级重度残疾人。
保障期限:
保障期限为一年,从2018年6月30日开始,到2019年6月29日结束。
保障内容:
在全国范围内(港、澳、台除外)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、意外伤害导致二次残疾,意外伤害医疗等,按照合同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、意外伤残保险金或意外医疗保险金。意外伤害包括户内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意外伤害(如磕碰、高空坠物、走路摔倒、电击、溺水等)以及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意外伤害等。
保障金额:
意外身故:3万元/人。
意外伤害导致再次残疾:3万元/人。
意外伤害医疗:3500元/人。
理赔流程:
以上保障对象在保障期内发生意外事故,要及时向中国人保财险95518热线电话报案。索赔时需要提供第二代残疾人证、身份证(或户口本),意外事故相关证明、医疗费用单据、住院病例原件等材料,意外身的须有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。保险公司在验证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后进入进入理赔程序,理赔资金在10个工作日内赔付到位。
热线服务电话:
中国人保财险24小时客服:95518
残疾人维权服务热线:12385